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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心悦目
  

赏心悦目 [平装]

~ 伦德尔 (Rendell) (作者), 冯延群 (译者), 陈淑英 (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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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了:少女兰森童年时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情人枪杀的场景、心理受到重创。父亲为她请来的心理医生朱莉亚后来成了她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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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小说《赏心悦目》的作者,英国作家鲁丝·伦德尔对我们中国读者来说,可能还很陌生,但她在欧美文坛却早已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且是一位出色的多产作家,迄今已有五十多部作品问世。和许多作家一样,伦德尔也是记者出身,后来还做过《泰晤士报》的编辑。她尤其擅长写犯罪心理小说,其中很多作品都在国际上获得了很高声誉,被誉为“犯罪心理小说的女王”。一九七六年发表的小说《我眼中的魔鬼》被评为年度最佳犯罪心理小说,她为此而荣获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的金匕首奖;一九八四年因短篇小说《新交女友》而荣获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的埃德加奖;一九八六年因小说《行尸走肉》荣获金匕首文学奖;一九九○年获得了《星期日泰晤士报》文学奖,她还因对犯罪心理小说这一体裁所作的贡献而荣获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的卡蒂埃钻石金匕首奖。一九九六年,她又荣获了高级英帝国勋爵士文学奖。伦德尔的作品在美国也享有很高声誉,还被翻译成二十二种语言,畅销全球。
自从一九六四年出版第一部犯罪小说(From Doon with Death),她就表现出了对社会与个人之间矛盾冲突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对那些被社会认为是反常性格人物的关注。她从六十年代中期就着力描述的英国社会状况经常令她感到气愤和失望,但她从来就不想做一名辩手,而总是借助小说中人物来表达她的观点。《赏心悦目》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赏心悦目》完成于一九九八年,荣登当年十部最佳犯罪心理小说排行榜。和伦德尔的其他犯罪心理小说一样,这个故事读后同样使人焦虑不安,心情沉重。作者通过对法兰森和泰迪这两个主要人物的描写,探讨了青少年犯罪这个重大社会问题的原因,还透过小说中众多的人物形象,揭示了人类的精神世界,暴露了人类空虚的灵魂和一些致命的弱点。它包含几个平行发展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可自成体系,但最后都集中到了书中主要人物的身上。故事从一开始就预示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故事以奥卡多别墅和一枚捡来的戒指开始,又以奥卡多别墅的出售和戒指的丢失结束,暗示着一个生命轮回的完结。
“当西蒙·阿尔弗顿回想那天的事情时,他觉得这只是又一个轮回的开始。他看到了蓓蕾中害虫狰狞的面目以及它们在花丛中蠕动的躯体。”
透过“蓓蕾中害虫”这几个字眼,我们还能够感觉到书中主人公泰迪和法兰森的不幸命运。心灵受到过伤害的孩子可以有不同的成长经历。有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拂去心灵的创伤,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而另一些孩子却只能一辈子都生活在痛苦的阴影之中,迷失了生活的方向。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泰迪·格雷克斯和法兰森·希尔的结局就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创伤儿的成长经历。之所以会这样,是他们所成长的家庭环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其实作者极力表现的也正是这一点。泰迪刚出生时,对任何测试都反应冷淡,于是作者认为,他多半长大以后也是如此。
“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取决于他是属于先天派还是后天派。但在七十年代,有点常识的人都相信,一个人性格和脾性的形成只是与他早期所处的环境以及所受的熏陶有关。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还是很深入人心的。”
泰迪·格雷克斯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一家人除了痴迷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之外,对其他事情都漠然视之。父亲吉米和母亲艾琳都是性情冷漠之人,缺乏做父母所应有的责任心和爱心。泰迪还有一个叔叔基思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除了汽车和酗酒对一切皆无兴趣。正如书中所说:
……

作者简介

鲁丝·伦德尔(女,Ruth Rendell),英国著名女作家,被誉为“犯罪小说女王”,著有《行尸走肉》等。

文摘

书摘
小塑料盒里全是写满字的纸张,不是印刷体而是连体字。法兰森仔细地看了看,却一个字也认不出。大人能认识手写体,但她有时还是搞不懂他们是怎么认出来的,甚至很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辨认出来。弗洛拉说现在除了写写购物单和给牛奶工写个便条之外,没人再手写什么东西了。其他一切都可在电脑上完成。但此人却用钢笔在书报亭买来的便笺簿上写满了字,家里某个人又把写满了字的纸放在这个录像带盒里藏了起来。当然不是她自己藏的,她总觉得也不是爸爸藏的,因此肯定是妈妈把“印度之旅”的录像带从盒里拿出来,把这些纸张放进去,然后把盒子放在假发柜下面的洞里的。
法兰森不想再看上面写的什么内容,而是把盒子放回了原处。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大脑发达,思维敏锐,而同时又没有任何的基本常识。他们对人和事物缺乏正确判断,目光短浅,可以说他们既聪明又愚蠢。理查德·希尔就是其中之一。
他谋杀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没有用枪,也没有预谋和恶意,而是像他所理解的那样,用自己有欠考虑的虚荣心谋杀了她们。他对自己成就的自豪感导致了她们的死亡。
负责这个案子的侦探长告诉了他杀人犯的动机,这打破了理查德总算平静下来的心境。罪犯对他妻子所犯下的罪行与毒品有关,而且,极有可能是因为认错了人或是一种可怕的巧合。理查德虽然是一个哲学博士,但被称为希尔博士,家住果园胡同。另有一个R.希尔博士,是个医学博士,住在十英里远的果园路,家里存了很多钱——黑钱,尽管警察没那样说——是他的一些病人给的。行凶者被怀疑是一位海洛因吸食者,行凶的时候很可能正毒瘾发作,结果把两个人弄错了。检察官几乎很抱歉地说,罪犯可能在电话簿上找到了理查德的地址。
从那以后,理查德因为电话簿里姓名前面的“博士”而内心深受折磨,因为本来就没有必要加上去,他的职业和成功几乎不需要用“博士”来说明。所有人都应该知道他获得了牛津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他只是出于自豪才把它加到电话簿中的。他对自己的成就和头衔深感骄傲,且为此而自命不凡,正因为如此吹嘘,他才谋杀了自己的妻子。
一天晚上,当两人一起喝酒时,理查德告诉了大卫·斯坦纳克自己的感受。大卫没有说一句安慰的话。没说一句劝他不要自责、没必要感到羞愧、或应该抹去心中的愧疚感之类的话。理查德本来期望着,也非常希望他会说些这样的话。而大卫的一席“这是你必须忍受的一种感觉,只能说它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淡漠”的话,令他窘迫不安。
“那么,你确实认为是我的错?我应该有负罪感?”
“任何理智、有责任心的人处在你这个位置上都会有负罪感,”大卫说,他笑了笑,也许是为了使自己的话听起来不那么刺耳。“你确实是引狼入室。是你直接通过你的所作所为引来的。你可以把它称为虚荣心,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你为自己的成就理所当然地感到自豪的一种表现。不管它是什么,是它导致了这个人谋杀你的妻子。但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所作所为会导致什么后果。如果我们能预测的话,也许我们根本就不会出门,只是动动笔,甚至早上连床也不起。但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无论我们干什么事,都要尽量小心翼翼。”
“你是说要避开七大罪行?”理查德说。

那辆浅黄色的一尘不染的爱泽尔牌小轿车停在加宽的水泥台上,它的发动机已被拆装过好几次了。车棚是新做的,有四根金属支撑柱,聚四氟乙烯瓦楞棚顶闪着亮光。这辆车是——或者好像是—一基思所玩过的车中最大的一辆,它太大了,因此不能横着放在花园里。汽车的引擎罩和散热栅像一张噘起的大嘴巴朝向花园的后围栏,装有巨大尾翼和高尾灯的护罩把落地窗堵得严严实实。紧挨着车子的是平时基思在家时放摩托车的地方,下面有一滩油垢。车棚是为停放大型车辆设汁的,比原来水泥停放区占去更大的空间。泰迪的一大堆工具堆在车库两面围栏围成的九十度角落里。
他掀开塑料罩,抖落因前广天晚上下雨积存在皱褶处的雨水。他从下面的箱子里拿出一把木锯,一把钢锯,各种型号的凿子和一把榔头,这些都用报纸包着。钱斯先生没有像斧头这样的原始工具,但他家有——把格雷克斯祖母早年砍柴用的斧头。泰迪在水池下面——堆发霉的杂物中找到了这把潮湿的钝斧头。
他把工具拿到饭厅:开始干了起来。他开始干时是五点钟,七点半时,他就锯掉了所有的椅子腿、椅子扶手和后背,连坐垫也撬了起来。他并不想停下来吃饭,于是他用钱斯先生的磨石磨快了斧头,开始劈了起来。半个小时之内六把椅子就变成了柴火。此时隔壁邻居砰砰敲起了墙。他们敲了几次,然后又打电话过来。泰迪猜一定是那对雅皮士夫妇,他们买下了钱斯先生的房子,他们自认为要比这条街上的其他人略高一筹。他们敲墙也罢,打电话也罢,他一概不予理会,但此时他该劈的东西已都劈完了,便又锯起了餐具柜。
晚上九点钟泰迪又干了起来,这时隔壁的人找上门来,按响了门铃。他按了几次之后泰迪才拿上一本肯尼思’克拉克的《人类文明》一书,翻到《权势与服从》一章,前去开门。 “喂,你在搞什么名堂?这是怎么回事?”
“我叔叔在做一口棺材,”泰迪说,“他就快完了。”
这位邻居是那种别人一对自己撒谎或取笑就满脸通红、不知所措的人。“什么是快完了?”他问。
“晚上十点钟,”泰迪说,“就快完了。晚安。”

钥匙一定还是在基思的卧室里。它们肯定在那儿,他不知怎么没看见而已。他从厨房里的钟表,也是这所房子里惟一的一块表得知,现在时间才刚过一点半。天亮之前肯定还有好几个小时,六个或七个小时,但是时间过得飞快,这令他深感不安。万一他一直找不到那把钥匙怎么办?
他又一次走进基思的卧室。在此之前他已检查过地毯下面,但这次他把地毯卷了起来。黑甲壳虫、四处逃窜。泰迪踢了一脚装得满满的派莱克斯玻璃平盘,烟灰和烟头散落得到处都是。他又把抽屉找了一遍,还把基思的长筒靴、臭烘烘的软运动鞋和他的一双像样的鞋也搜了一遍。泰迪的一腔怒火总是慢慢郁积,然后便突然爆发出来,但现在他的脾气一下子便发作了。摩托车发明昔那严肃的面孔直愣愣地盯着窗子,看上去那么冷酷,这突然使他怒上心头,一把把从杂志上剪下的画从墙上撕了下来。费迪南·保时捷的肖像是最后被撕下来的,它比其他几幅更容易撕一些。这倒不是偶然,因为这幅画后面的泥灰墙上被凿出了一个洞。洞里放着车钥匙,钥匙挂在一个钥匙环,上面还挂着一个很小的粉红色裸体女偶。
至于基思为什么这样把钥匙藏起来,泰迪没去多想。虽然泰迪不会开车,而且还经常流露出对爱泽尔的厌恶之情,但毫无疑问,他还是怀疑他不在家时泰迪会开着他的车出去玩。他拿着钥匙下了楼。他的屋里非常冷,因为他没有关落地窗。他意识到开任何灯都是错误的,他就站在那里,浑身颤抖,让眼睛逐步适应周围的黑暗。然后他打开了汽车的行李箱,把盖子掀起来。正如他所料,里面很宽敞。
基思很重。有没有可能死人比活人更重一些?也许会的。他听说过或是在什么地方读到过,应该把死人的眼睛合上,实际上也在电视剧中看到过人们这样做。但要把他的手指放到基思的眼睛上,他做不到。反正一会儿他就不用再去看他这双眼睛了。他在黑暗中拖着尸体穿过屋子,基思那从橡皮筋中脱落的长发扫过地板。在落地窗旁他一时间担心起来,担心自己不够强壮,不能把基思从地板上拖起来搬到行李箱中。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教给了他一些东西。他逐渐认识到,如果你非常想做一件事,一件需要体力的活,而且如果你必须做的话,按道理说你是能够做到的。
基思的体重一定有十七、八英石(一英石等于八英磅)。当泰迪奋力把尸体搬起来的时候,他感觉他的心脏好像要爆裂,胳膊也快要脱臼了一般。在基思身上套根绳子会容易一些,但他知道家里没绳子。他深呼吸了几次,抬起头看了看隔壁家的窗户。一切尽在黑暗中,一切都寂静无声。但是有一丝微弱的灯光——不知怎么,总有一些银白色的光线从某个地方——照在盖摩托车的油亮、光滑的塑料罩上。
泰迪以前从来就懒得仔细看这个塑料罩,只是厌恶地瞟上几眼。现在他走近它,他的眼睛已习惯了周围的黑暗。这并不是一层塑料布,而是一个袋子,一个非常大的塑料袋,一定有几毫米厚,长宽大约各有两米半。
他从摩托车上取下塑料袋,又通过落地窗把它拿到屋里,他小心翼翼,以免因磨擦而发出什么声响。基思的尸体可以比较容易地滚到袋子里。然后泰迪紧紧抓住塑料袋的上部,把它拉起来拖到了爱泽尔行李箱的边缘上。塑料袋和尸体刚落到里面,他就想到:要是尽量把口封住,将是一种既卫生、又明智的做法。家里会有胶带吗?他想不会有。
接着他想到了基思的工具袋,他干管子工所需要的工具。他从里面找到了一卷很宽的黑色胶带。他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也许是用来缠水管接口的,但这正合他意。他攥住塑料袋的开口,用黑色胶带一圈一圈缠了起来,一共缠了二十圈。大功告成了。在处理基思尸体的过程中他一点声响都没弄出来,现在他轻轻地盖上行李箱盖并上了锁。
远处,清新冰冷的空中传来了两点的钟声。他在这所房子里住了二十一年,以前竟然没有听到过这钟声。也许是他的意识从没有这么清醒过,感觉也从没有这么敏锐过。他走进屋里,关上了落地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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