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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人认为此评论有用
平均4.0 星
作为笑话的法律,
评论者
评论的商品: 木腿正义(增订版) (平装)
每天习惯睡前一小时看些轻松的闲书,本来打算月底单位业务竞赛之前就只看《我的哥哥李昌镐》,没想到太快看完。翻看书架,挑出冯象的《木腿正义》来看,这是一本文集,以前在图书馆就看过中山大学出版社的版本,还记得那本书装订的不太好,很容易就散架了,很薄的一本小册子,内容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后来在书店看到北大出版社出了修订增补版,增加了很多的内容。去香港旅游时我就把它带着去了,本打算在飞机上把书看完,但流连于空中的美景和飞机上的美食,没翻几页。看到书中的《法文化三题》一文中〈法发神经〉一节,内容主要论述了法作为社会的产物在限定、改变着社会,也在被社会限定、改变着。作者的美国背景,找到很多有趣的美国法律中的条文,选摘几条放在这里,只想说明:法律从不同的角度,你可以看到不同的东西,甚至是笑话:二、洛杉矶市:丈夫可以用皮带抽打太太,唯皮带不得宽于两寸,事先获太太准许者除外。三、缅因州:警察不得逮捕死人。四、奥克拉荷马州[此州为内陆州,无临海]:严禁一周内任何一天在本州水域捕鲸。七、明尼苏达州:禁止丈夫口存大蒜、洋葱或沙丁鱼味与太太做爱。十、俄亥俄州牛津市:女子不得在男子画像前更衣。十二、肯塔基州:任何人不得故意收容或留宿任何名声不好、品行不端之女子或普通妓女,但妻子、母亲和姐妹除外。十三、田纳西州:禁止青蛙在夜晚十点以后鸣叫。 呵呵。 特此推荐
1/1 人认为此评论有用
平均5.0 星
有思想的书,
评论者
购买过此商品(这是什么?)
评论的商品: 木腿正义(增订版) (平装)
作为初入门的法科学生,要说是没什么资格来评论的,只谈谈感觉。这书给人很平实的感受,一个个的小段子不长但值得深思,作者见解独特读起来有趣 插图很多,书的质量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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